【项目介绍】按照《绍兴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无结核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员、特困人员肺结核患者住院隔离治疗生活补助项目。
【项目补助对象】 我市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员、特困人员患肺结核,且在我市各级结核病定点医院住院隔离治疗的人员。
【项目补助申报程序】1.申请流程及材料:根据困难家庭成员肺结核患者住院治疗生活补助标准,由本人填报《绍兴市困难家庭成员肺结核患者住院治疗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本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或暂住证)、民政部门困难家庭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本人或授权代理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后统一报送至患者所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授权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书。
2.审核及发放:肺结核患者提出的补助申请,经由患者所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审后,交当地疾控中心二次审核,填报《绍兴市困难家庭成员肺结核患者住院治疗生活补助发放表》(附件2),连同申请材料汇总上报至市疾控中心。由市疾控中心审核后报市卫生健康委,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市慈善总会审核,市慈善总会按程序审核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