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0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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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构建完善的社会帮扶体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困难儿童的良好氛围,按照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意愿,上虞区民政局与区慈善总会决定联合设立闰土“耕耘守护·童享安康”公益慈善帮扶项目,项目于10月14日正式启动。

项目资金用途
区民政局负责(养老板块)
资金主要用于区内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全职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与能力提升、关爱呵护与困难帮扶和养老服务人才阵地建设等养老服务人才提升相关费用。
区慈善总会负责(关爱未成年人板块)
1.区民政局9月底在册的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对象,发放闰土关爱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
2.持有上虞区《浙江省居住证》并参加本区基本医疗保险或本区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居民家庭在虞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因罹患疾病、遭遇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遭遇其他困难,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可申请一次性闰土慈善医疗救助。具体为:
(1)因罹患疾病、溺水、交通事故,当年度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一站式”结算,以及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和其他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或补偿款项后,个人合计实际承担的医疗费用部分,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闰土慈善医疗救助:个人年度合计承担总医疗费用10000元(含)及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救助;个人年度合计承担总医疗费用30000元(含)及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6000元的救助;个人年度合计承担总医疗费用50000(含)元及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10000元的救助。当年度医疗费用合计进行救助,医疗发票不可拆分救助。闰土慈善医疗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
(2)如有特殊情况(含遭遇其他困难),确需救助或提标的,在征求出资方意见后,提交区慈善总会首席合规联席会议审议,再提交区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议商议。特殊情况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20000元。
(3)同一对象,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闰土慈善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