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4 16:06
2018年,绍兴市慈善总会工作遵循《慈善法》、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精神,把改革创新、平台搭建贯穿于慈善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围绕中心、努力在行业引领、社会治理和精准扶贫中发挥更大作用,以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实现转型发展,积极探索符合绍兴实际、富有绍兴特色的慈善发展新路子。
一、推进综合平台建设,助力社会治理创新
1.搭建慈善公益组织扶持平台。2017年我会推出“益路同行”资助计划,首批资助困境儿童帮扶项目6个,涉及资金38万元,运作一年来,项目参与服务人数3588人,受惠困境青少年6000人次,项目于5月正式结束;2018年,在2017年的基础上,扩大资金扶持力度,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益路同行”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特别是在标准化运作、合理化救助、专业化操作、程序化运行等方面重点研究,注意细节,强调可操作性。2018年公益创投最终有12个项目入围并签约,目前,各项目正在有序实施当中。通过慈善公益组织扶持和培育,充分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
2.搭建慈善公益人才培养平台。为提高慈善公益人才的专业素质,打造绍兴慈善公益核心人才圈,全方位提高绍兴慈善公益事业的整体水平,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2018年8月正式启动“绍兴市首届慈善公益核心人才能力提升训练营”,整个培训前后历时近5个月,共计培训学员近500人次。训练营通过形式丰富多样的课程安排,对接慈善公益人才需求,提高慈善公益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支持慈善公益核心人物个人成长,同时,将训练营作为慈善公益组织交流的平台,加强了各个组织的沟通与交流、增进了组织间的友谊与合作,学员们全面地学习了政策法规、项目策划执行、资金募集、品牌传播、财务管理等方面内容,成效显著。
3.搭建慈善公益综合服务平台。一是探索慈善超市转型升级。“爱心驿站”作为慈善超市基础上打造的“升级版”,是一个基层慈善综合服务平台。2018年,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于5月正式在全市全面推行实施,目前全市试点建设完成“爱心驿站”共计33个,其他还有20余个爱心驿站正在建设中。通过全市基层社区“爱心驿站”的培育和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开展救助政策宣传、困难对象摸排核查、为老服务、精准帮扶等工作,促进供需双方无缝链接,在社区邻里之间搭建起爱心传递的桥梁,充分发挥慈善救助作为社会救助的补充作用,打通社会救助的“最后一公里”,助推了基层慈善公益新风尚。二是积极推进慈善基地建设。根据工作安排,积极推进各区、县(市)慈善基地和“邮善邮乐”线下实体超市建设。2018年,全市共建成慈善基地6个,各基地均已开展实质性运作,积极发挥慈善基地综合枢纽型载体的作用;截止2018年底,全市共有“邮善邮乐”超市16个,各超市均已正常运作,其中,越城、柯桥今年各新建成“邮善邮乐”超市1个,上虞共有2个(今年新建成1个),诸暨共有4个(今年新建成1个),嵊州共有6个(今年新建成4个),新昌共有2个(今年新建成1个)。
二、推进行业平台建设,探索总会改革转型
1.探索发挥绍兴市慈善总会行业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的规范管理,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增强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能力,贯彻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我会在通过继续推进相关慈善分会建设,壮大自身力量,完善内部管理,兼顾筹募善款、扶贫帮困的基础上,积极发挥行业作用,通过“益路同行”资助计划实施、慈善公益人才培育等带动我市慈善公益组织共同发展。其中“积极探索慈善总会改革转型,大力推进“益路同行”资助计划实施”写入《关于绍兴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成为强化社会保障的一部分。
2.深入推进慈善项目化运作。继续深入推进慈善项目化建设,同时带动各区、县(市)慈善会加强慈善项目化建设和运作,通过“救助项目化、项目品牌化”努力提高慈善救助的精准高效水平,完善慈善救助与政府社会救助的衔接,充分发挥慈善救助兜底功能。截止2018年底,全市慈善系统收到捐款16743.96万元,救助支出15403.72万元,救助361112人次,其中,市本级收到捐款1701.97万元,救助支出1215.67万元,救助12413人次。
3.积极推进小额冠名基金建设。在规范操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完善了小额冠名基金管理实施办法,通过流程优化,进一步发挥基金在助困、救急难等方面的作用。截止2018年底,市慈善总会已建立小额基金132个,募集基金1524.2万元,开展急难救助3万余人次,参与群众超过12万人次,其中2018年新建基金17个,追加资金基金50个,募集善款超过100万元,急难救助1407人,真正发挥了救急难的作用。“微善聚爱”急难救助项目荣获浙江省首届慈善爱心榜首届十大优秀慈善项目奖。
4.开展“互联网”救助探索。在原有网络募捐的基础上新增网络众筹模块,并且在微信公众平台同步显示,方便公众通过手机对项目或求助个人进行捐赠,带动更多社会爱心人士参与慈善。截止2018年底,网络募捐金额40.31万元,其中通过网络众筹方式募集善款11.37万元大大拓宽了募捐渠道,增强了慈善救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推进宣传平台建设,扩大慈善影响力度
1.通过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申报,提高慈善影响。根据第五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编制要求,于2018年4月底组织开展数据申报工作,第五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发布仪式上,我市再次入围中国慈善城市百强,以综合指数总得分83.86分位居全国所有参与城市第十一名,地级市排名首进全国前十,位居第九名。
2.通过《慈善法》“六进”宣传工作,扩大普法力度。为传播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对慈善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在全社会营造更好的慈善氛围,推动慈善事业高水平发展,我市积极推进《慈善法》宣传“六进”工作,全市联合部署,将《慈善法》宣传融入“爱心驿站”建设、“9.5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以及慈善人才队伍培训等重点工作中,覆盖人数超过28.5万人次,全市以做细做实的态度扎实推进各地开展《慈善法》宣传的各项工作,确保《慈善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3.通过积极发挥媒体宣传作用,提升宣传力度。2018年,绍兴市民政局正式与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开展全媒体合作,其中将开设慈善专页重点开展慈善宣传,同时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绍兴分社还与我会合作开展“浙里帮”慈善救助项目,相关困难对象的救助情况通过浙报绍兴分社的宣传,引导社会提高对困难群体的关注度,也借助媒体宣传加强对爱心基金救助项目开展的监督。继续做好与绍兴广电总台合作开展的“天天向善”慈善项目,2018年全年开展救助支出23.6万元,救助困难对象12人。同时,继续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并通过“绍兴慈善网”、“微慈善”微信公众平台等自媒体即时对外发布慈善信息,截止2018年底,市级媒体宣传报道101次,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68次,全年在微信公众平台推送48期。
四、推进规范平台建设,保障工作合理合规
1.规范各项制度和救助流程。2018年以来,对照《慈善法》和一系列配套制度的要求及当前慈善公益发展趋势,对小额冠名基金实施管理办法、公益创投实施管理办法、网络救助实施管理办法、定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一列制度重新进行修订,重新修改项目管理办法、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并对各类项目救助资金财务审批、拨付流程等进行配套调整。同时,参照“最多跑一次”标准化要求,对已经实施和即将实施的项目进行标准化改造,按照救助对象标准化、救助标准标准化、救助程序标准化、救助材料标准化原则进行逐一完善,方便操作,减少和杜绝原有慈善救助存在救助对象难以界定,人为因素弹性大等漏洞。
2.加强慈善监督规范化建设。完善捐赠款物公示制度和机制,及时公示反馈捐赠信息,总会接收的每一笔款物,在接收、支出同时,同步在网站公示,并全面接受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查询,确保捐赠款物“笔笔清”;年初向社监委成员报告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社监委监督;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当年捐赠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自觉接受绍兴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我市2016、2017年大学生助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整体检查结果显示,大学生助学组织实施工作扎实有力,救助审批流程规范、内容清晰,各项管理工作到位。
3.开展慈善资金竞争性存放。针对大额慈善资金,根据资金竞争性存放要求,拟定公开招标方案,于2月份和10月中旬开展了慈善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涉及善款1.15亿元。